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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追求的调解技巧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3月26日

  

  他个头不高,但精气神十足;他声音不高,却掷地有声,带有震慑力;他很出众,因为他有一套自己的调解方法;他很聪明,因为提到他,人人都会竖起大拇指。他就是我们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卢庭长。

  卢庭长从事审判工作已经20多年了,有着相当丰富的办案经验,尤其是在调解工作方面,无论是民事、刑事附带民事,还是行政工作,他经手办理的案件都能够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让我们这些刚刚走上审判岗位的青年人心服口服,都想讨教几招。他也毫无保留地将调解秘诀告诉我们,而他所传授的调解技巧,也正是我所追求的,这更是让我们对他产生了敬佩之情。现“晒晒”卢庭长刑事案件中的调解技巧,以便与大家共享。

  调解案件善抓关键

  同样的案件,不同的人或许追求的目标一样,但因为办案技巧或方法的不同,或许会有不同的结果。所以,承办法官的办案技巧或方法可能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卢庭长就是其中办案技巧非常出色的一位。例如:卢庭长在审理被告人杨某某故意伤害一案过程中,不是就案办案、一判了之,而是从发生故意伤害的源头上着手,分析矛盾,解决问题。原来被告人杨某某一家与邻居赵某家为了宅基地问题多次发生矛盾,而且曾引发上访事件,一度是镇上比较头痛的问题,而且多年一直没有放下。了解到该情况后,承办该案的卢庭长并没有急于开庭,进行宣判,而是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到村里,到镇上调查双方家庭的基本情况,并到双方争议的宅基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然后通知村、镇干部及双方家庭到镇上进行调解,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起初矛盾双方一见面就火气冲天。在进行背对背调解后,卢庭长的几句话,“你争宅基为了什么?为了孩子吗?现在孩子为了宅基问题已经伤害了别人,被关押在看守所里,你认为宅基重要还是孩子的自由、名声重要?”关键的几句话,就说到了杨某某父亲的心里,让被告人一方首先作出了让步,被告人的父亲表示愿意让出争议多年的宅基地。宅基地是这场伤害案的导火线,“让出宅基地”这一行为,就等于解决了矛盾双方的冲突,所以,当被害人一方得知后也主动表示放弃医疗费,并表示对被告人谅解。最终,在村干部和乡政府同志的见证下,两家最终达成协议,握手言和。被告人杨某某也得到了从轻处罚,实现了“案结事了”,更重要的是现在两家已经开始走动,真正实现了“人和”。被告人和被害人两家分别给卢庭长打来电话称:两家矛盾化解,再也没有疙瘩了,并表示了他们的感激之情。有时,我在想,如果我办理了该案,会是什么结果?能达到这种“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吗?我相信我会尽力达到这种结局,也会耐心做双方的工作,但可能不会实现这种效果。其实遇到卢庭长的每一位当事人是幸运的。

  调解案件耐心细致

  每一起案件的调解,必然要求承办法官付出一番心血,不但要耐心听取双方的意见,还要调解合法合理,符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在审理被告人刘某某交通肇事一案中,被告人家庭条件一般,面对被害人50余万元医疗费的巨额赔偿,被告人及其家人知道到自己无力赔偿,想通过被告人“坐牢”免除自己的赔偿义务,并且提到三年不可能赚到50万元。觉察出这一信息后,卢庭长多次找被告人的家人做调解工作,“这种事情谁也愿意发生,既然已经发生了,我们就应该积极地去解决,而不是逃避责任。你们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们是被害人,会怎么想?被害人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 起初被告人的家人 “滴水不进”,始终以家庭困难为由不愿意调解,任凭法庭裁判。卢庭长接着说“被告人的行为不仅造成被害人在交通事故中构成重伤,有身体、精神的伤害,还影响了被害人的发展前途,被害人一方愿意作出让步,你们家人是否也应该拿出诚意履行自己的义务,其实这也是替被告人赎罪。再说在法律上来讲,如果法院判决了,这个债务将跟随刘某某一辈子,你们也别想免除,什么时候有能力了,什么时候再还,毛某某这辈子还想心安吗?早晚都得还,只是早晚问题。你们如果赔偿了,还能对刘某某从轻处罚,你们应该很清楚如何选择。”就这样,卢庭长向被告人的家人摆道理讲法律,有时一讲就是一上午,几天过去了,我们都有些不耐烦了,不愿意再做“无用功”,也认为不会调解成功时,卢庭长的耐心、细心和坚持最终使被告人的家人改变了决定,积极筹借了赔偿款20万元交到被害人手里,剩余的赔偿款与被害人达成了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 这一结果不但暂时缓解了被害人的医疗费困难,也让被告人得到了从轻处罚,并有了偿还剩余赔偿款的动力。我们跟卢庭长开玩笑“姜还是老的辣,领导就是功力高。”卢庭长却说“只要有耐心细致做调解工作,每个当事人都会做出对自己有利的决定,才能实现共赢。”

  调解案件有热心、公心。

  因为卢庭长有高明的调解技巧,因此,他不仅对自己承办的案件进行调解,有时还会被邀请参与其它的案件的调解,他曾经成功帮助别人调解了一起“老上访户”与邻居的纠纷。当然我是受助者之一,有时遇到棘手的调解问题,他总会先放下自己手头的工作,帮我分析案情,教我如何调解,从而达到双方“双赢”的目的。在我审理被告人王某某交通肇事一案过程中,经过近一个月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当我正准备为棘手的调解工作松一口气,考虑过付赔偿款时,卢庭长的一句话“他的妻子领取过付款项合适吗?”,一句话,让我紧张起来。该案中的被害人田某某在交通事故中受重伤,而且一直呈“植物人”状态,他的母亲岁数大了,老年痴呆,其妻一直照顾着他。田某某的妻子当然是其监护人,但如果只由其妻领取过付款,是否存在“后遗症”一直未考虑过。经过卢庭长“点拨”,我联系被害人田某某的兄弟姐妹,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在田某某村支部书记的见证下,田某某的兄弟姐妹签字同意由田某的妻子支取该赔偿款,也正是卢庭长的热心最终使该案实现“圆满”。

  因为卢庭长清正廉洁,凭一颗公心办案是出了名的,所以他判决的案件,当事人或者家人对结果满意或者不满意,但都理解,知道是法律让他这样做,也这是提到他大家都会竖起大拇指的原因之一。

  调解案件坚持原则

  被告人夏某某、叶某某盗窃30余名老年人的财物,数额达10万余元,被诉至法院后,卢庭长联系被告人家人退赔被害人损失时,被告人家人提出“退赔可以,但我们要求把人放出来。”经过卢庭长耐心工作,被告人家人始终以“退赔”来“要挟”法院。一面是作为弱势群体的被害人的损失,一面是法律规定,这起案件要想两者兼顾是有高难度的。我们都看着卢庭长如何做被告人家人工作。卢庭长跟被告人的家人严厉地说“你们不要讲条件,如果你们明智的话,最好退赔被害人的损失,这是唯一可以对夏某某、叶某某从轻处罚的条件,谁也帮不了夏某某、叶某某,只有你们家人可以帮他”。就这样,卢庭长做工作一次不行,就两次,有时牺牲周末休息进行调解。就在我们准备为没有挽回被害人损失而惋惜时,被告人的家人找到法庭,退赔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并向卢庭长表示了歉意,并说“我们不是有意要对抗法律,希望法官可以理解我们家人的心情”。就这样,卢庭长又用了近二十天的时间将退赔款退还给了被害人,二被告人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使这起案件终于得到了“兼顾”。

  调解工作是一项很有学问的工作,是一门艺术,要使这门艺术精湛,就必须不断丰富相关知识,不断的进行调解实践,不断的积累经验。同样一句话,问话的语气、态度、方式,甚至眼神不一样,都有可能向当事人传递不一样的信息,甚至可能产生完全不一样的结果。而卢庭长就是这样一位调解艺术精湛的人,他不但通过自己学习积累经验,还喜欢与他人分享学习经验。希望我们每一个法官都能掌握调解技巧,更好地为民司法,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作者:李春燕,阳信县人民法院刑庭,1890543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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