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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愿为你撑起一把伞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05日

  曾在书中看到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天一把伞和一双鞋相遇了,他们对视了一眼都震惊于彼此的“憔悴”,鞋对伞说:“你每天都风吹雨打,日晒雨淋的你,就不觉得苦不觉得累吗?”伞又反问鞋:“你每天都被人踩在脚下泥里来土里去的,你就不觉得苦不觉得痛吗?”伞笑着说:“我不为别人遮风挡雨,谁又会把我高高举起。”鞋也笑着说:“人家把全部的重量都托付给了我,我还计较什么泥里来土里去的呢?”这就是一把伞和一双鞋的故事。当我们在乎别人的时候,同样也会得到别人的尊重。我们的诉服工作同样也是如此,作为直面群众的第一线,我们要做的就是当一把能为群众遮风挡雨的伞,一双能让群众放心不惧泥泞的鞋。

  如我在诉解民忧

  定纷止争不仅仅体现在一纸文书,若能解开心结,才是司法为民最好的体现。一天,一个外地口音的男子来到阳信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找到了诉前指导法官,局促的向法官问道:“我的欠条原件找不到了,我的劳务费还能要上来吗?”原来,在2014年时,该男子受李某雇佣,在阳信县某工地提供劳务,经结算,被告李某欠原告马某劳务费一万两千元。李某给马某出具了一张欠条,后经多次催要,李某一直没有支付。无奈之下,马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案件进入诉前调解阶段后,原告却怎么也找不到他的欠条原件了。经法官查阅电子卷宗,李某给原告出具了一份欠条,但是欠条上面并没有载明欠条形成时间。看着这张没有载明出具时间的欠条复印件,证据的瑕疵已经无法改变,如果被告不到庭或者到庭以后不认账,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原告败诉已成定局。“必须把这个案件在诉前解决!”法官看着眼眶已经泛红的原告,一边暗暗的下了决心。在法官不厌其烦的劝说下,被告最终来到了法院,法官单独把被告叫到一间调解室做调解工作。“原告从湖南到咱这里,光路费住宿费就得一两千;你这个大老板这么忙,时间上也耽误不起,咱今天把这个纠纷解决了,对你们双方都好”……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被告主动与原告对账核实,双方均作出让步,被告当庭支付原告劳务费七千元。至此,通过法官的温情调解,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法官用这把遮风挡雨的伞,撑起在了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立方调解促和谐

  法律有尺度,调解有温度。调的是矛盾纠纷,解的是民意民心。当纠纷诉至法院时,当事人和公众所期盼的纠纷化解不仅仅是实现利益的各归其位,还包括社会关系的重归和谐。为促使更多纠纷实质性解决在诉前,近年来,阳信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三立方”调解品牌,以“诉裁三层分流”“分类三调联动”“全流程三级调解”的工作思路,以法院为原点,连线吸纳各方调解力量,构建立体化矛盾化解机制;不断充实调解员队伍,广泛邀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社会力量参与到诉前调解工作中,促使社会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依法及时高效解决。2023年以来,“三立方”调解中心共调解案件7000余件,阳信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达58%,一审民商事案件收案增幅同比下降7.91%,诉服质效3.0指标得分居全省第一位,诉源治理工作被山东省高院官微和《山东法制报》等刊载推广。这是阳信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推动诉源治理走深走实的积极成效。在法官与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一件件关于真心与信任,付出与获得的小事在这里积攒起来,架起了法院与群众之间的一座座“连心桥”。

  司法服务护民生

  能动履职,力而行之。不论是无讼村居打造,法官深入基层,还是多元解纷、诉前化解,诉讼服务的触角不断延伸至纠纷最前端。立案庭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广泛传播法治理念;我们建设诉服e站,将司法服务向最前端延伸;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向人民政府发送司法建议,促进“心安城市建设”,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阳信法院立案庭荣获山东省“诉服有温度”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全市法院一站式建设先进集体”、阳信县妇女联合会“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千帆竞发,奋楫者进。初心不改,奔流到海。阳信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着眼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法治为信念,以忠诚作底色,聚焦“抓前端、治未病”做深做实能动司法,持续创新繁简分流机制、擦亮司法服务窗口,提升便民服务水平,书写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崭新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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