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阳信县人民法院立案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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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15日 | ||
受理法院:山东省阳信县人民法院 受理时间:2023年9月11日 受理事项:暂予监外执行事项申请 罪犯:马玉德 基本情况:马玉德,男,回族,1950年8月18日出生于山东省阳信县,公民身份号码372323195008181213,文盲,农民,户籍地及住所地均为阳信县流坡坞镇南街村。 申请事项: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事实和理由:2021年5月31日,阳信县人民法院作出(2021)鲁1622刑初55号刑事判决书,以被告人马玉德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被告人马玉德以其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脑梗死、左眼创伤性失明等疾病为由向阳信县人民法院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并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申请事项本院已于2023年9月11日立案受理,现依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次日起五日内提出。 联系人:李春燕 0543-8605183 联系地址:滨州市阳信县河东二路878号(阳信县人民法院) 2023年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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